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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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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装备”、“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2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中小企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734万股,并将于2015年5月19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2015年5月11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而导致的投资风险。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94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截至2015年5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2.91倍,南兴装备本次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32,128.57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2.94元/股、发行新股2,734万股计算,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5,377.96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249.3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128.57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5年5月19日(T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将中止本次发行;若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将中止本次发行;若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而影响本次发行,将中止本次发行;若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将中止本次发行。如发生中止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理性做出投资决策,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3、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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