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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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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3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3日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畴(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

 5、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其中股东代理人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078,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1.145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7,061,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1.126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181%。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2015年5月8日下午深圳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任源晓燕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6,07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陈义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认为,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源晓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源晓燕女士出于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源晓燕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暂未有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源晓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仍占董事总人数1/3以上。源晓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生效。

 源晓燕女士的辞职公告已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选任源晓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源晓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日起聘任源晓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源晓燕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附 件

 源晓燕个人简历

 源晓燕: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有中级经济师\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职称。1991年8月至2007年8月于广东发展银行鹤山支行任市场营销部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09年3月于光大证券江门营业部任营销总监;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于深圳高特佳投资集团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于北京汇银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于中信银行江门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负责江门分行的金融同业业务、投行业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5年4月10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其他情况说明:

 1、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 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 截至本决议公告时,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5、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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