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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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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4:00

 (三)召开地点: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五)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6 名,代表股份166,849,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2.1406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5 名,代表股份 158,934,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9.6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1 名,代表股份 7,915,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4735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 58 名,代表股份 31,197,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9.7492 %。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5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和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 《2014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三、 《2014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四、 《2014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五、 《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六、 《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26,6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23,3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74,0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23,3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

 七、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26,6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23,3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74,0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23,3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

 八、 《2014年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49,9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97,3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九、 《聘请2015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十、 《201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十一、 《公司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十二、 《公司增设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十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 %。

 十四、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6,817,8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31,165,235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 %;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票 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车捷、张秋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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