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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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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4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提出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一年内,武汉中恒集团将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以现金方式售予公司”的承诺变更方案,武汉中恒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东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上述承诺变更方案已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布了《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5年3月19日的公司公告),其中披露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将于3个月内(即2015年6月16日之前)完成1#楼、2#楼底商的产权证办理手续,12个月内(即2016年3月16日之前)完成6#楼、7#楼底商的产权证办理手续。

 2015年5月13日,武汉新东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发科技”)正式签署了上述关联交易涉及1#楼、2#楼底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15日,武汉新东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正式签署了上述关联交易涉及6#楼、7#楼底商的买卖合同,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付款方式

 双方应当按套付款,每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一套,于过户完成之日起3日内将该套房屋对应价款支付予武汉新东方。

 2.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武汉新东方承诺在2016年3月16日前办理标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若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完成过户手续,武汉新东方同意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未办证的商铺评估值×逾期月份数×5%。。因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武汉恒发科技遭受损失,且违约金未能弥补损失的,武汉新东方应另行向武汉恒发科技赔偿损失。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尽快完成上述底商的过户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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