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5-014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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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长宋鑫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王晋定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宋鑫先生,董事刘丛生先生、杜海青先生、杨奇先生,独立董事周立先生、翟明国先生、刘纪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冰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宪彬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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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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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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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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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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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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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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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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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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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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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为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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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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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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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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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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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A股配股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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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7.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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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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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议案名称: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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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议案名称:配股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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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议案名称:配售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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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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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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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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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议案名称: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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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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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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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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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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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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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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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4、16、17、18、19、20、21项议案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中,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回避表决,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71,888,685股;
3、本次股东大会第7、16、17、18、19、20、2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诺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丽霞律师、张小玲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