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刊载于2015年5月4日与2015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如下:
一、公司已确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正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和各相关方正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沟通。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涉及拟以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该项目需要对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且工作量较大。
三、公司本次拟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从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增强员工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鉴于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收购的资产需要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核准,上述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六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