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文化传媒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文化传媒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基金认缴出资总额范围内,办理包括签订合伙协议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披露的编号为2015-01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3《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文化传媒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1、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5月15日,公司与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杭州华媒泽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同意发起设立杭州华媒泽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进行股权类投资活动,其中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2、主要合作方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公元大厦北楼10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越孟
注册资本:80,525,800元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华媒泽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设立规模:12,000万元(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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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限:5年;存续期限届满,如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经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同意,则合伙存续期可延长2年。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基金的管理:采取委托管理模式进行经营管理,由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受托管理人。
4、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泛文化行业及与信息技术结合的相关领域的内容、渠道和消费三个方面,重点关注这三者结合所产生的投资机会。尤其关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高成长性和团队执行力强的优秀初创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
2)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五人组成,其中: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两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两人;在其他有限合伙人中推荐一人,并由合伙人会议过半数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表决权,四票以上(含)同意方能通过投资决议。
三、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媒泽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