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绳集团),通过贵绳集团电话问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贵绳集团书面问询,贵绳集团书面回复确认:不存在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4、经本公司控股股东贵绳集团电话问询实际控制人省囯资委,省囯资委答复:不存在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