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林纸路20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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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国斌先生主持,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晏国斌、杨晓茗刘晓东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付强、尚四清、钟静平及独立董事凌鹤、罗坷、张小川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吴宁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田真、职工监事黄建文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忠明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段攀、段贵祥,财务总监刀建宏、董事长助理陈子文、总经理助理陆传伟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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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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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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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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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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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潇勇、吕维斯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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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