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0,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20,9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15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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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720,9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3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咨询联系人:常海明
咨询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电话:0379-64330181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