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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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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3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下称“会议”)。

 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地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宏先生、张泉先生、孙少军先生、吴洪伟先生、王曰普先生、马玉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选举杨奇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杨奇云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还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选举杨奇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俊智先生、张玉明先生、杨奇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同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变更如下:

 原经营范围为:内燃机(非车用)及配件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国家有规定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为:内燃机(非车用)、内燃机推进系统(含齿轮箱、螺旋桨等)、内燃机发电机组(含发电机、控制屏等)、内燃机成套机组(含齿轮箱、介质泵等)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零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设备修理;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国家有规定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该特别决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宏先生,56岁,大学学历,本公司董事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潍柴动力(潍坊)铸锻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铸造协会副会长、潍坊市铸造协会会长。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铸造厂车间主任、铸造厂副厂长、铸锻厂厂长,潍坊柴油机厂厂长助理,潍柴动力制造部部长、制造总监、执行总裁等职。

 徐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泉先生,52岁,高级经济师,工学学士,MBA硕士学位,本公司董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CEO、执行总裁,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6 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质量部部长、市场部部长、营销公司总经理等职。

 张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CEO、执行总裁,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少军先生,50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本公司董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总裁。1988 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坊柴油机厂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孙少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总裁,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吴洪伟先生,49岁,会计师,MBA硕士学位,本公司董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加入潍坊柴油机厂,历任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潍坊柴油机厂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

 吴洪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曰普先生,53岁,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本公司董事;潍坊市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市计划委员会投资科科长,潍坊市电力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潍坊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王曰普先生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马玉先先生,48岁,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CEO兼总经理;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外协配套总公司计供部副经理、物资供应总公司配套部副经理、配件供销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部部长助理、仓储部部长、采购部部长、采购管理部副总经理,潍柴培新气体发动机有限公司总经理,西港新能源发动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

 马玉先先生为公司关联方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俊智先生,60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兰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高层次科技专家,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内燃机发电机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29)主任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内燃发电设备分会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移动电站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1973年参加工作,历任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厂副厂长(借调),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科研办副主任、工厂厂长、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等职。

 杨俊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玉明先生,53岁,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北京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济南乳品厂科长、监管部部长,山东斯瑞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部购并业务部经理,天同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部助理董事,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张玉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奇云先生,68岁,高级工程师,中通远洋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67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远洋公司船长,中远欧洲公司箱运部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副总经理,中远韩国公司总经理,青岛远洋公司总经理,中船产业投资基金常务理事,大连港航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船务总监,大连合众船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杨奇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4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选举刘增清先生、于如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增清先生,49岁,本科学历,本公司监事;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公司管理部部长。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95厂团委书记、单缸机厂办公室主任,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曾挂职山东省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等职。

 刘增清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于如水先生,59岁,大专学历,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技术中心产品实验室副主任、主任,中速机厂厂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15厂厂长、一号工厂厂长,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潍柴发动机厂厂长等职。

 于如水先生为公司关联方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8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15年6月5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4日—2015年6月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4日15:00至2015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将于2015年5月30日通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9日

 (五)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1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二)审议事项

 1、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采购动能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2)关于续签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采购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3)关于续签公司向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动能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4)关于续签公司向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六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8.1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2选举张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3选举孙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4选举吴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5选举王曰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6选举马玉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9.1选举杨俊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2选举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3选举杨奇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两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0.1选举刘增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选举于如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若选举通过后,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特别决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另,会上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5年3月31日和2015年5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15年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邮政编码:261108

 联系电话:0536-2098008、2098018,传真:0536-2098020

 联 系 人:韩彬、吕曙光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8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

 (5)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第18、19、20三项议案,公司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公司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6)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4日15:00至2015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议案18、19、20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8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份数=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6,议案19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份数=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3,议案20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份数=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2。上述各议案的表决权可集中投票给相应子议案的一名候选人,也可分散投给相应子议案的多名候选人,请在意见栏内填写投票份数。若在选举每位董事与独立董事议案的相应表决栏均填上“√”,则视为每位股东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份数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3、请在下面指定位置填写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开始前二十四小时送予本公司证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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