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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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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3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10、11、1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201,880,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3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数201,790,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1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89,9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5人,代表股份数33,542,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406%。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542,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董事候选人许敏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0.2选举董事候选人王建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0.3选举董事候选人许鸿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0.4选举董事候选人施召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0.5选举董事候选人严先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0.6选举董事候选人郝云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牟介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1.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甘为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1.3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永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1选举监事候选人张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12.2选举监事候选人刘进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790,5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45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张咸胜先生、朱亚元先生委托钟永成先生)向大会做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俞婷婷、胡振标;

 3、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3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5年5月8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16: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王建忠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严先发先生代为出席。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许敏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许敏田、牟介刚、钟永成组成,其中许敏田为主任委员。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钟永成、甘为民、严先发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钟永成为主任委员,是会计专业人士。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牟介刚、甘为民、许敏田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牟介刚为主任委员。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甘为民、钟永成、许敏田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甘为民为主任委员。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聘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许敏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严先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许敏田先生为总经理。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严先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严先发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 真: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zqb@shimge.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

 3.2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张建忠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昌东先生、严先发先生、欧阳雅之先生、张俊杰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郭曙明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张建忠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王昌东先生为副总经理。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严先发先生为副总经理。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欧阳雅之先生为副总经理。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张俊杰先生为副总经理。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郭曙明先生为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1。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公司董事中无职工代表)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臧恒胜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2。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内审负责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许敏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排灌机械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排灌设备和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台州市第二、三、四届人大代表,温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岭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曾任新界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岭市新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界泵业(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方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许敏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2,285,724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先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新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新界泵业(杭州)有限公司监事。严先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建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湖南江华卷烟厂主管经营销售的副厂长兼县印刷厂副厂长,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计划管理调度中心主任,格兰仕(中山)电工线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顺德格兰仕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市格兰仕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格兰仕日用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新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建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昌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2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曾任新界有限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老百姓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新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监事,台州鑫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王昌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114,284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许敏田先生之舅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阳雅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文化程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北京大学企业总裁EMBA研修班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钱江集团齿轮分公司生产处长,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配套处长,浙江锦屏摩托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温岭市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厂厂长。曾任台州新界副总经理、本公司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潜水泵事业部总经理。欧阳雅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俊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浙江大学EMBA结业,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工泵贸易部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屏蔽泵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新界泵业(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俊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曙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总监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郭曙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负责人简历

 臧恒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浙江大学EMBA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洪泽县蚕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洪泽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淮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浙江艳庄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人本集团审计组长,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内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臧恒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3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5年5月8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17: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选举张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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