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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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京付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小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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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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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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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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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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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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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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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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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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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治萍、黄靓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京能置业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