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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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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05版)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公司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按0.5%的年费率收取)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

 注: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为0。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有效认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有效认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2)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10)/1.00=9,910.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10.99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10)/1.00=10,010.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3、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4、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或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直销柜台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

 1、本公司网上直销

 (1)网上直销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认购。

 (2)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3)业务办理时间:2015年5月18日9:00-2015年5月21日17:00,期间7*24小时全天候受理(含周六、周日)。

 (4)认购手续:

 1)未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农、中、建、交、招、上海、光大、民生、浦发、兴业、中信等银行借记卡在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完成网上开户。当日开户,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但未开通过华泰柏瑞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农、中、建、交、招、上海、光大、民生、浦发、兴业、中信等银行借记卡在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开通网上直销。当日开通,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3)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于上述业务办理时间,直接在www.huatai-pb.com“网上交易”内认购本基金。

 (5)网上直销咨询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

 2、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可以是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2)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3)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4)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4)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代销本基金的银行、证券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a)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b)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c)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通过本公司直销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清算账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010-66105799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二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82080798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兆贺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http://www.fund123.cn

 8)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公司网站:www.cifcofund.com

 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刘梦轩

 电话:(010)-52858244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099-200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95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11)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0595-22551071

 公司网址:www.qzccbank.com

 客服电话:400-88-96312

 12)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 张旭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客服电话:400-6262-818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公司网址:http://m.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05-6355

 1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陈培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勇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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