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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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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
完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期限及比例等监管要求
□本报记者 倪铭娅

 □本报记者 倪铭娅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规则《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表示,此次《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货币市场基金发展情况及监管实践,借鉴境外货币市场基金改革的最新经验,针对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做出了规定,重在处理好货币市场基金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

 邓舸介绍,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鼓励货币市场基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发展。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支持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转让、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支付功能等。二是完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期限及比例等监管要求,强化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三是强化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系统性制度安排,利于行业流动性风险的自我管控。四是对摊余成本法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影价偏离度风险实施严格控制,分别针对不同的偏离度情形设定了监管要求。五是弱化货币市场基金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强化对基金管理人内部评级管理、压力测试的要求。六是根据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活动与披露提出针对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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