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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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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2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认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3亿股,持股比例为4.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82亿股为基数测算,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24.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尚须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施配股,将有利于增强其营运能力,提高股东回报,公司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全额认购可获配股份(具体出资额和认购股份以国信证券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2、3、4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23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2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5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承诺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5-2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日

 至2015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21和2015-22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4、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2275566转627、893

 (2)传真:010-82275598

 (3)联系人:夏冉、吕家辉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2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江苏航科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与江苏航科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航科”)各股东签订了收购股权及增资意向书,拟以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王浩静所持江苏航科10%股权并向江苏航科增资。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航科4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收购江苏航科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8)。

 二、终止本次事项的原因

 自收购股权及增资意向书签署后,公司聘请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江苏航科进行了尽职调查,发现江苏航科在历史沿革、主要财产等方面存在瑕疵,为此公司于2015年2月5日致函江苏航科,要求江苏航科于2015年2月17日前就相关问题的具体解决措施函复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仍未收到江苏航科关于解决相关问题的复函。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

 三、终止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事项尚处于尽职调查、商谈阶段,终止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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