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4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2015年4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详见2015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公司及有关各方及时开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目前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22日变更名称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标的资产”)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已完成,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本次向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铁军、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海、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浩淼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山惠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州懋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华工百川100%股权。

 华工百川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5月14日领取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转让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华工百川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4263024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以股权出资合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120,164,700.00元。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7,423,171.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7,587,871.00元。

 三、后续事项

 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120,164,700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权登记手续。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313,43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公司有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四、关于标的资产过户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和协议约定实施本次交易;佛塑科技向本次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中,华工百川100%股权已经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相关过户和移交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正中珠江已对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交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且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资产交割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佛塑科技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以及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过户情况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已经有关各方依法实施,标的资产已依法过户至发行人名下,发行人因此新增的注册资本已依法办理了验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违约或纠纷的情形,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5】G14042630241号《验资报告》;

 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过户情况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