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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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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8,183,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478,183,847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621,639,001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1、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

 2、 除权除息日:2015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转增股于2015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得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最新股本621,639,001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咨询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电话:0576-8595629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14年度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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