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新北洋;证券代码:002376)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披露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详见2015年5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的风险具体详见2015年5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2015年4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22)。公司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85.00%至-70.00%,变动区间为3,868.34万元至7,736.69万元。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014年上半年,公司收购华菱光电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属于分步购买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原持有华菱光电 25%股权的权益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的损益,计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投资收益,导致公司2014年上半年净利润金额较大。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