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51
债券代码:128005 债券简称:齐翔转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齐翔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七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截止201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价格165.408元/张,与“齐翔转债”赎回价格(101.3元/张)存在较大差额,若债券持有者不及时转股而被公司强制赎回,投资者将承担较大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合理选择转股时间。
重要内容提示:
“齐翔转债”(转债代码:128005)赎回价格:101.30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齐翔转债”赎回日:2015年6月3日
发行人资金到帐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15年6月8日
投资者赎回款到帐日:2015 年6月10日
“齐翔转债”停止交易日:2015年5月20日
“齐翔转债”停止转股日:2015年6月3日
根据安排,截至 2015 年6月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齐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齐翔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齐翔转债”于 2014 年 4月18日发行,2014 年 5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4 年10月27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A股股票自 2014年12月18日至 2015年4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34元/股)的130%(18.64元/股),已触发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齐翔转债”赎回事宜的议案》,决定行使“齐翔转债”赎回权,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齐翔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 “赎回条款”中第二条第二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101.30 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 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5年6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齐翔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4 月 23 日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 3 次,通告“齐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5 年6月3日为“齐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 年6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齐翔转债”。自 2015 年5月20日起,“齐翔转债”停止交易。2015 年6月3日起,“齐翔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齐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5 年6月8日为“齐翔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5年6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齐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齐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齐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洪秀、姜能成
电话:0533-7547767;0533-7547782
传真:0533-7547782
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齐翔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停止交易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齐翔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齐翔转债”自停止交易日(即2015 年5月20日)起停止交易,自停止转股日(即2015 年6月3日)起停止转股。
3、“齐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月 14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52
债券代码:128005 债券简称:齐翔转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齐翔转债”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齐翔转债”于2015年4月15日触发赎回条款,根据赎回时间安排,“齐翔转债”将于2015年5月20日起停止交易。
一、可转债情况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公开发行了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000万元。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160号文同意,公司1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年5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债”,债券代码“128005”。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原因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齐翔转债”于2015年4月15日触发有条件赎回,公司在随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三次“齐翔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齐翔转债”将于2015年5月20日起停止交易。停止交易后,“齐翔转债”将不能交易,停止转股日前(即2015年6月3日之前)转股操作不受影响。
三、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洪秀、姜能成
电话:0533-7547767;0533-7547782
传真:0533-7547782
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