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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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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进行除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7.36元/股(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9,700,460股(含)。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和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3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502.5万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5日,除息日为2015年5月6日,已于2015年5月6日实施完毕。(内容详见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因此,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由原来的不低于17.3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7.2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由不超过69,700,460股(含)调整为不超过70,307,960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仍为不超过121,000万元(含)。

 目前,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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