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44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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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840,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7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4,840,47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9,680,95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户 | 股东名称 | 1 | 00*****955 | 陈辉 | 2 | 01*****939 | 杨劲 | 3 | 08*****706 | 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 93,630,357 | 75 | 93,630,357 | 187,260,714 | 75 | 1、高管锁定股 | 9,205,000 | 7 | 9,205,000 | 18,410,000 | 7 | 2、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11,931,000 | 10 | 93,630,357 | 105,561,357 | 10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31,210,119 | 25 | 31,210,119 | 62,420,238 | 25 | 三、总股本 | 124,840,476 | 100 | 124,840,476 | 249,680,952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l(转)股后,按新股本249,680,952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7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秘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 咨询联系人:高源 咨询电话: 010-58637710 传真电话: 010-58636921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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