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3、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张瓯、张祖立、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捷麦克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需经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办公楼4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5月19日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444 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444;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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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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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1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③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 15:00至 2015年5月20日下午 15:00。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1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联 系 人:周思远 闻韬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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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