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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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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38版)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续上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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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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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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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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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最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公司财务结构稳健,目前的资产负债水平充分体现了公司适度利用财务杠杆的经营原则;同时公司银行信用较好,间接融资能力较强。因此,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本息的风险。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需要,公司将会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以充分显示产业链优势,公司运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自身积累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将不能够完全满足开展这些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急需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

 2、盈利能力分析

 2012年-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1,581.00万元、500,130.97万元和512,982.93万元,归属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45.40万元、9,931.25万元和4,253.21万元,净利润保持相对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71%、115.74%、112.49%,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现金回收情况良好,经营活动造血能力较强。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未来,公司将把核心产品碳酸二甲酯做大做强做精,并围绕核心产品进行相关产品开发,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产业链,壮大主业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保持资产结构优良、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配置合理;现金流稳健、资产周转快、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投资回报率稳定提高的特点。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促使盈利能力逐步增强。随着投资的增长和战略布局的逐步完善,企业规模将有显著的增长,规模效应越来越明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可获得银行信贷的能力将有所加强,综合竞争实力将实质性提升,研发能力将加强,以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单位能耗。

 在未来发展中,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在公司产业链未闭合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会继续加强在原材料信息研究方面的投入,充分利用自己积极的采购模式以及上游厂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得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原材料,降低采购成本并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股利分配,股利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

 2012年度、2013年度未进行分红的原因是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股东一致同意不进行分红,把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扩大生产中。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后公司章程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专门条款,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1亿元。

 (4)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5)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石大维博、胜华贸易、中石大工贸;一家控股子公司为胜华新材料;一家孙公司为胜华包装。

 ■

 截至于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经大信所审计,本公司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本次计划发行5,0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进一步增强公司原有产品的竞争优势,同时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在行业中的地位,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高速发展。

 拟投资项目均已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在公司现有的垦利厂区内,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3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二)项目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安排

 上述3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70,785.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先行建设,按照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偿还先期银行借款。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控,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及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碳酸二甲酯是一种具有发展前景的“绿色”化工产品,且符合现代"清洁工艺"要求的环保型化工原料,早在1992年就被欧洲列为无毒产品,其合成技术受到了国际化工产业的广泛重视。碳酸二甲酯有望在诸多领域全面替代光气、硫酸二甲酯(DMS)、氯甲烷及氯甲酸甲酯等剧毒或致癌物进行羰基化、甲基化、甲酯化及酯交换等反应生产多种化工产品,且反应后不产生废气、废液、废渣。2009年1月13日,EPA(美国环保署)宣布将碳酸二甲酯和碳酸丙烯酯列入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随着该规则的颁布,美国、欧洲、韩国等国纷纷考虑在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用碳酸二甲酯取代苯,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有毒溶剂来进行环保产品的生产。

 本次募投项目10×104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是在现有装置基础上改进设计的,能使产品碳酸二甲酯和丙二醇的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其投产后可使公司生产装置达到最佳经济规模,提高上游装置产品的使用率,节省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增强企业实力,进一步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成企业的资金积累和滚动发展,使企业走向良性循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发中心项目是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购置国内外先进的仪器、设备,建立一个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精细化工研发中心,以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并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的发展规划以及企业的发展规划,开发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本次申请新增“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因为公司的业务模式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的流动资金缺口。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和新项目的开拓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公司已制定了流动资金的内控体系,将对本次募集资金中的运营资金部分按要求严格管理。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外,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业绩风险

 公司处于石油有机化工行业,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趋向一致,宏观经济波动对行业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的上下游行业与宏观经济整体保持了高度的正相关性。公司的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将随国际、国内经济状况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呈现出一定波动性。

 未来若宏观经济出现剧烈波动,可能会同时影响到公司上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导致上游原料价格剧烈上升或下游行业需求的大幅萎缩,进而造成公司业绩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的风险

 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行业的竞争风险主要来源于行业内企业的竞争。由于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未来发展前景较好,近几年来,国内碳酸二甲酯生产企业产能扩张速度较快,碳酸二甲酯产能由2011年49.4万吨/年增长到2013年70万吨/年,我国已成为碳酸二甲酯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同时,随着国内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各企业生产装置规模达到较高的水平后,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开始更加重视装置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在推动行业进步的同时也使得行业竞争风险呈扩大趋势。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业绩稳定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国家税务政策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11月6日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和2013年9月9日颁布的《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公司消费税缴纳政策发生变化部分变化,原来公司以原料油生产的混合芳烃和以液化气生产的混合芳烃不属于计征消费税范畴的现已纳入计征消费税范畴,必须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包含在售价中,本次对混合芳烃征收消费税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导致市场上混合芳烃的售价变化,但是由于公司购买原材料原料油有较大金额的消费税进项额可供抵扣,截止于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抵扣消费税进项税额为9,811.67万元,因此本次对混合芳烃征收消费税的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有限。如果国家未来税务政策有新的变化,进一步扩大石油化工行业消费税计征范围,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四)我国有关使用MTBE的产业政策将来可能发生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公司现有MTBE产品毛利占整体毛利的比例虽然低于DMC产品,但仍构成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目前MTBE对人体健康的具体危害程度尚不明确,国际上一些主要国家一般是通过各自对MTBE所进行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决定是否使用MTBE产品,不同国家对MTBE的产业政策差异较大。

 美国在2005年通过的能源法案中规定,自2006年5月5日起所有的汽油必须采用乙醇取代MTBE作为添加剂,而同时2007年11月欧盟委员会完成对MTBE的风险评估,认为该产品对健康不构成威胁。

 随着最近几年我国环境保护呼声的日益高涨,国家不断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MTBE已成为我国首选的改善汽油抗爆性能和燃烧性能的添加剂。现阶段,我国尚未就MTBE对于人体的危害程度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估,且国际上也同时存在着对于使用MTBE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不排除我国将来对MTBE进行风险评估并得出对健康有害的结论,或者参照美国有关MTBE的使用政策,进而改变我国有关MTBE使用的产业政策,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由于MTBE裂解后可以制取高纯度的异丁烯,继续加工后可以生产MMA,而异丁烯和MMA产品下游应用广泛,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公司可以根据政策变化和市场需求完善产业链条,改变产品结构。但是短期来看,一方面公司需要新增一定数额的固定资产投入;另一方面,短期内进入上述新产品领域需要一定的市场适应期。因此,如果国家有关MTBE产业政策发生改变仍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假设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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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公司不能再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公司将不能享受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成品油油品升级政策带来的风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其具体时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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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的基础上,确定车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质量标准升级至国Ⅳ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每升约加价0.21元和0.31元;从国Ⅳ阶段升级至国Ⅴ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每升约加价0.13元和0.14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公司生产的混合芳烃部分销往汽油生产厂商,购买后主要用于生产调和汽油。目前,公司生产的混合芳烃硫含量较高,随着油品升级节奏加快,各汽油生产厂家对原料和调和料的硫含量要求趋严,高硫含量混合芳烃需求量下降。受消费税相关政策调整和成品油升级等因素影响,公司混合芳烃毛利率开始出现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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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生产的燃料油部分销往柴油生产厂商进行进一步深加工,由于公司燃料油含硫量较高,随着油品升级节奏加快,各柴油生产厂家对原料的硫含量要求趋严,高硫含量燃料油需求量下降。受成品油升级等因素影响,公司燃料油毛利率开始出现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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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为了降低混合芳烃含硫量,公司已于2014年3月新建了15万吨/年混合芳烃精制装置,现已完成建设,正在验收整改中,验收完成才能正式投入运营,预计2015年一季度正式投入运营,该套混合芳烃精制装置是以公司生产的混合芳烃为原材料,对其进行脱硫处理,预计精制后混合芳烃的含硫量将从800ppm下降到50ppm以内,每吨销售价格提升400元,去除掉每吨成本增加的200元,能够提高混合芳烃200元每吨的盈利能力。但若公司15万吨/年混合芳烃精制装置未能如期建成达产,或者未来国家在国Ⅴ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对成品油标准进行升级,且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则公司的混合芳烃产品亏损额将进一步扩大。

 由于公司燃料油是20万吨/年生物燃料装置的副产品,产能和产量相对较小,单独上加氢脱硫装置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因此公司正在组织研究对20万吨/年生物燃料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以增加高压液化气和混合芳烃的产量,减少燃料油的产量,同时积极开拓燃料油新的需求市场,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对生物燃料装置进行有效的技术改造或开拓燃料油新的需求市场,公司的燃料油产品亏损额将进一步扩大。

 (七)搬迁风险

 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厂区,一个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另一个位于东营市垦利新区。东营区的生产厂区是公司最早的生产场地,目前公司绝大部分生产装置位于东营市垦利新区。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2010年6月8日发布的东政发〔2010〕10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公司位于东营区的老厂区处于搬迁范围之内。2011年11月14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搬迁的批复》,同意公司继续开展生产经营至2013年年底,于2014年开展搬迁工作。2014年4月21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了《关于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第18次),根据会议纪要,市政府同意公司暂缓搬迁。

 公司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现已制定了详细的搬迁计划,搬迁涉及的资产为两套分别为0.5万吨/年和2万吨/年的碳酸二甲酯装置及配套装备,搬迁地址选定在石大胜华垦利分公司厂区内。东营区老厂区厂房、罐区、循环水厂等资产进行就地拆除处理,不纳入搬迁范围。

 根据东工搬字〔2010〕1号《关于印发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精神,公司发生的搬迁损失将全部由土地出让金补偿,目前该地区周边商业拍卖地价约为130万元/亩,公司该土地出让后的交易金额可以弥补公司搬迁发生的损失。但是老厂区的整个搬迁过程历时3个月左右,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生产经营安排。拟搬迁部分碳酸二甲酯和丙二醇的产能分别为2.5万吨/年和2.05万吨/年,搬迁停工预计将损失产能1.1375万吨,占募投项目投产后总产能的4.17%。同时,考虑到搬迁过程中存在设备损坏的可能,搬迁至新场地后重新安装设备有可能存在工期的延误以及重新搬迁安装后产能的利用可能不够充分,此次搬迁将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1、原油价格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蜡油是生物燃料装置的原材料,该装置产品主要是高压液化气、混合芳烃和燃料油。蜡油主要来源于炼油企业,炼油企业采购原油提炼汽油、柴油,蜡油是副产品。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低压液化气是混合碳四深加工装置的原材料,该装置产品主要是MTBE和产品液化气。低压液化气主要来源于炼油企业和煤化工企业。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高压液化气是气体分离装置和丙烯芳烃装置的原材料,上述装置产品主要是低压液化气、混合芳烃、MTBE、丙烯。高压液化气主要来源于炼油企业。

 2014年发行人蜡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采购价格与布伦特原油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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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布伦特原油每吨折合7.33桶;2、汇率按照6.20计算;3、布伦特原油价格中未考虑布伦特原油进口时缴纳的增值税和贴水金额。

 2014年发行人蜡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采购价格下跌幅度与布伦特原油价格下跌幅度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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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图可知,蜡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采购价格和布伦特原油价格具有较强的联动性,蜡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采购价格对原油价格的反应速度较快。由于布伦特原油价格是期货价格,预示未来原油价格的波动趋势,因此炼油企业在对外销售蜡油的时候,如果预示未来原油价格下跌,会加快低价对外销售,所以会存在蜡油价格与布伦特原油价格倒挂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86.26%、88.37%、90.82%,但是总体比例仍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原料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三种原材料占材料成本比例在70%左右。

 原料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的生产源头是石油。报告期内,随着国际、国内市场原油价格的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以原料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有燃料油、混合芳烃、MTBE、液化气,且这些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都超过50%以上。报告期内,由于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的燃料油、混合芳烃、MTBE、液化气产品的毛利率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假定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制造费用等因素保持不变,则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

 如果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单边下降且燃料油、混合芳烃、MTBE、液化气产品销售价格跌幅大于原材料采购价格跌幅,公司的上述产品毛利将会出现下降,由此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市场变化的风险

 作为绿色环保有机化工中间体,公司主导产品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环保型中高档油漆、不饱和聚酯树脂、防冻液等产品,公司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报告期内盈利较好,毛利率水平均保持在13%以上,贡献的毛利占毛利总额的47%以上,报告期内碳酸二甲酯的毛利额和毛利占比如下表所示:

 ■

 因此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对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有较大影响,随着国家和居民对于绿色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市场需求将保持快速发展。但是,未来一旦相关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有替代品出现,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销售和盈利能力将会大幅下降,从而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十)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079.31万元、50,638.27万元、52,889.27万元,存货规模较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67%、22.78%、23.32%,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9.12%、61.35%、54.93%。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加强现金流管理的经营策略,加快销售促进现金回笼,降低库存,存货账面余额逐渐下降,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大。原材料中主要是原料油、高压液化气、低压液化气、催化剂,都是依据生产计划有效采购的;库存商品主要是MTBE和混合芳烃,都是依据市场需求生产所得。原材料一个月内的领用比率约为60%-70%,库存商品一个月内的销售比率约为80%-90%。报告期内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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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均进行了存货的价值测试,公司最近一期,由于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公司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价格也出现了下跌,而部分产品价格下跌的幅度大于原料价格的下跌幅度,从而导致2014年12月底的存货具有减值迹象,为了反映存货跌价是否计提充分,公司根据2015年1月中上旬存货实际销售均价对2014年底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14年12月底公司需要对燃料油、混合芳烃、MTBE、液化气和原料油等存货计提4,624.3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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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公司若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及存货管理,则存在存货余额较大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且若未来油价进一步下滑,则会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进一步增多,从而产生降低公司利润的风险。

 (十一)原油价格下行带来的MTBE、混合芳烃、燃料油和液化气销售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油气相关的主要产品是MTBE、混合芳烃、产品液化气和燃料油,2014年发行人MTBE、混合芳烃、产品液化气和燃料油销售价格与布伦特原油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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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布伦特原油每吨折合7.33桶;2、汇率按照6.20计算;3、布伦特原油价格中未考虑布伦特原油进口时缴纳的增值税和贴水金额。

 2014年发行人MTBE、混合芳烃、产品液化气和燃料油销售价格下跌幅度与布伦特原油价格下跌幅度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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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图可知,MTBE、混合芳烃、产品液化气和燃料油销售价格和布伦特原油价格具有较强的联动性,MTBE、混合芳烃、产品液化气和燃料油销售价格对原油价格的反应速度较快。

 报告期内MTBE、混合芳烃、燃料油和液化气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从上表可知,MTBE、混合芳烃、燃料油和液化气的销售价格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1)原油作为基础能源和化工原料,其价格对化工下游行业有重要的影响,公司的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行,带动以原油为原料的成品油和化工品市场价格下滑;(2)由于东营周边市场,有多套混合碳四深加工装置投产,导致MTBE和产品液化气产量大幅增加,限制了MTBE和产品液化气销售价格的上涨;(3)受到征收消费税和油品升级的影响,公司的混合芳烃销售价格上涨空间有限;(4)受到油品升级的影响,公司的燃料油销售价格上涨空间有限。

 因此,假定产品的销售数量、各项成本及费用等因素保持不变,如果未来MTBE、混合芳烃、燃料油和液化气的销售价格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将导致公司毛利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

 (十二)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09%、6.60%、8.43%,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1)公司低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增加,造成低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较大,拉低了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2)公司混合芳烃、燃料油和MTBE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快。

 2014年公司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油价快速下降导致公司混合芳烃、燃料油等产品的毛利率下滑。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建生产装置来优化产品结构,但公司目前仍处于发展中,产品结构还处于优化过程中,若未来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公司综合毛利率有进一步下降趋势。

 (十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所处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运营资金的需求量很大,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分别为103,982.57万元、97,812.22万元、86,183.21 万元,资产总额为210,447.40万元、222,249.07万元、226,836.67万元万元。公司近几年业务快速发展,大部分经营性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解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较高,报告期内分别达到48.26%、56.20%、61.28%。

 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信贷紧缩,同时公司销售回款速度减慢,则公司正常运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未来公司不能通过其它渠道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利影响。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公司普通股股东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28%、10.93%、15.62%。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新建项目产生收益需要一段时间的运营期;同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额较大,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完毕,年折旧费用将得到较大幅度的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公司可能会出现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五)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仍保持产销两旺的势头。本公司现有碳酸二甲酯生产能力10万吨/年,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碳酸二甲酯产能将达到15万吨/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主导产品碳酸二甲酯产能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张,如产品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新的市场开拓受阻,将会导致公司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十六)募集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过科学合理的可行性研究,公司对此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方案论证,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预期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积极的影响。但考虑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当前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本行业的状况、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合理的项目投资方案进行测算的,若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可控变化,有可能会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从而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或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因此,尽管公司拥有多年从事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生产经营的成功经验,但是不能排除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和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七)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存在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相关的环保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未来国家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将需要相应加大环保投入,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八)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而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安全隐患。

 尽管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严密的措施有效保障了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但由于石化产品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生产装置的复杂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九)汇率风险

 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促使了人民币对美元的持续升值,2005年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连创新高。人民币持续升值一定程度上将提高国外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相对削弱了本公司产品在海外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近年来,随着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国内碳酸二甲酯生产厂商生产能力的提高,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碳酸二甲酯供应国和出口国,本公司现有碳酸二甲酯生产能力10万吨/年,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碳酸二甲酯产能将达到15万吨/年。为有效提高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产品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汇率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将逐渐加大。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提高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出口业务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二十)公司存在2015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1、2014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2014年的经营业绩较2013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MTBE、混合芳烃、燃料油、产品液化气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原油价格走势呈现正相关,当原油价格快速下跌时,发行人生产成本下降需要一定的平滑周期,而产品的市场价格却随行就市,导致上述产品销售时出现亏损。

 2014年各季度经营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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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4年10月、11月由于部分装置停工检修导致产品产量减少

 2014年各季度主要产品的经营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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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受到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小,当2014年第四季度原油价格快速下跌时,发行人油气相关产品MTBE、混合芳烃、燃料油和液化气销售价格快速下降,而生产成本下降需要一定的平滑周期,因此导致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成本下降幅度,2014年第四季油气相关产品全面亏损,同时2014年底存货中油气相关产品及原材料出现存货减值情况由此计提了4,624.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原油价格走势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

 (1)2012年布伦特原油价格较大波动,对2012年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2012年布伦特原油价格波动趋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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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图可知,2012年度布伦特原油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振幅,由2012年3月1日的128.40美元/桶下跌到2012年6月22日的88.49美元/桶,下跌幅度为31.08%,但其后月份的原油价格上升趋势抵销了之前原油下跌时的不利影响,2012年度实现营业利润14,993.72万元。

 (2)2013年布伦特原油价格较大波动,对2013年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2013年布伦特原油价格波动趋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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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图可知,2013年度布伦特原油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振幅,由2013年2月8日的119.17美元/桶下跌到2013年4月18日的96.75美元/桶,下跌幅度为18.81%,但其后月份的原油价格上升趋势抵销了之前原油下跌时的不利影响, 201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12,297.54万元。

 (3)2014年布伦特原油价格单边下跌,造成2014年下半年营业利润为负

 2014年布伦特原油价格波动趋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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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上半年布伦特原油价格较为稳定,波动区间为103.95美元/桶到115.71美元/桶,波动幅度为11.31%,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利润7,137.89万元。

 2014年下半年,原油价格由7月初时最高点115.71美元下跌至12月末时的55.81美元,下降幅度达到51.77%,使得发行人生产所需原料及产品的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在原料及产品价格下降的趋势中,原料从采购至产品销售需经过一定的生产周期,产品销售时,产品价格下跌但其耗用的原料成本由于存在延后性并不会因此下降,使得销售成本相对偏高,发行人2014年下半年度在原油暴跌的趋势下出现亏损729.27万元,但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利润6,408.62万元。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报告期内原油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影响有限,即使存在2014年下半年原油价格单边且持续6个月的下跌情况,发行人2014年也实现了营业利润6,408.62万元。因此如果2015年全年原油价格出现单边快速下跌且持续周期较长的情况,发行人2015年经营业绩将会有所下滑。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1、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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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销售合同。

 3、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采购合同。

 4、重大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存在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工程合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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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荐及主承销协议

 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协议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各种问题及保荐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对外担保事项

 除本节“二、重要合同”之“(一)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项下披露的公司为胜华新材料、中石大工贸等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天明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489号

 联系人:吕俊奇、张丽蕾

 电话:0546-8395233

 传真:0546-8395233

 互联网网址:http://www.sinodmc.com/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保荐代表人:梁太福、鄢坚

 项目协办人:谢丹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项目经办人:杨梧林、刘智、刘海燕

 (三)分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话:0512-62938578

 传真:0512-62938556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经办律师:王成、桑士东、陈益文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五)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住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政、吴之星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七)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B座1楼

 账号:819589015710001

 二、本次发行至上市期间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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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 和下午13:30-16:3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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