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7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弗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诺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诺博橡胶」)作出如下变更:
1、诺博橡胶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哈弗汽车有限公司;
2、诺博橡胶经营范围变更后拟增加汽车整车及零配件的生产制造、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委托加工、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咨询服务等。经营范围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明先生辞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董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已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相应工作及其文件资料的交接,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董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董明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审议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