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7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春光明纸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纸箱”)减持股份的通知。2015年5月6日,光明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光明纸箱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5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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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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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