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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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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5-02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对本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6日,凡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 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注:以上第1项到第7项议案经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详见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第8项议案经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详见201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其中议案5、6、7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创新海岸远光软件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 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

 (2)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 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5)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6)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3399888-6202

 联系人:周海霞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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