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7日及2015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笃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 月 6 日 15:00 至2015 年 5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9373695股,占公司总股本534000000股的26.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38406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9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冯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表决有效票138,683,82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1%;选举结果:当选。
2.选举单云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表决有效票138,736,21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4%;选举结果: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