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5-023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公司在2015年5月26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5月3日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并提前发出了材料。
(三)公司于2015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现有董事8名,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还在沟通中,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预案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为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6日。
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5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经审慎评估,预计公司将无法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20天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报批等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7日起继续停牌15日,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10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2015年5月26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公司应督促、要求相关方加紧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完成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报批等相关工作,尽早确定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2015-025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6日
至201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5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如有股东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参与认购的股东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896 | 中海海盛 | 2015/5/20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15年5月26日下午14:3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5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电子信箱:x.b.hu@haishengshipping.com
传真:0898-68581486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2015-024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公司在2015年5月26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5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5年4月16日、4月21日、4月28日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7日起继续停牌。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6日继续停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本次发行方案,并努力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
2、公司正在积极甄选投资者,并已基本确定发行对象;
3、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研究、论证、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经前期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测算,发行价格初步确定为6.85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航运行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未涉及航运行业资产重组。
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初步拟定为主要用于偿还贷款。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将不参与认购,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需要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并取得其认可,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条件。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进一步加快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并取得其认可;
2、尽快确定发行对象,并与其达成股份认购的相关协议;
3、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推进尽职调查工作,尽快完善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6日继续停牌。
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5月27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15年6月11日复牌。
如公司在2015年5月26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若公司在2015年6月10日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