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开披露《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2),鉴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情况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2日
至201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临2015-033)。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并于本次征集时间范围内送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1.00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0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
1.03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 √ |
1.0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1.0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1.06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07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 √ |
1.08 |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
1.09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1.11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2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06)。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380 | 健康元 | 2015/5/6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5月11日17: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俞东蕾、周鲜
2、联系电话:0755-86252388
3、传真:0755-86252398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附件一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会议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
1.0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 |
1.03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 | | |
1.0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
1.0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
1.06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
1.07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 | | |
1.08 |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 |
1.09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
1.11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
2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授权人须注明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事项股东代理人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授权人不作具体指示,应注明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等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庆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 会议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 |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
1.0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 |
1.03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 | | |
1.0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
1.0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
1.06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
1.07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 | | |
1.08 |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 | | |
1.09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
1.11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
2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填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签署日期: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