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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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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39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昆仲受字(2015)03200号)。由本公司提交的本公司与何学葵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书,经昆明仲裁委员会审查已决定予以受理。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5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20号。

 二、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2015年5月6日,公司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裁反请求书》,具体内容如下:

 反请求申请人(被申请人):何学葵

 反请求被申请人(申请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392,340.78元;

 2.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6,264,047.91元(暂计算至2015年3月26日,实际应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

 3.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负担本案仲裁费。

 (二)事实与理由

 2012年2月23日,反请求申请人与反请求被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提供人民币50,392,340.78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至2014年3月16日,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若反请求被申请人不按约定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就逾期部分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反请求被申请人已依约获得了人民币50,392,340.78元的无息借款。但反请求被申请人却至今未向反请求申请人偿还分文借款,已然逾期并严重损害了反请求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反请求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反请求申请人特向提出仲裁反请求如上,望裁如所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1.昆明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4月2日受理了公司的仲裁申请,公司请求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公司对被何学葵不负有《借款合同》(公司与何学葵于2012年2月23日所签)第七条约定的承担逾期还款违约金的责任(若该条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成立,则该项违约金计算至2015年3月26日为6,196,187元);同时该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何学葵承担。本次仲裁反请求若获得昆明仲裁委员会支持,本公司将负有偿还何学葵50,392,340.78元借款并承担逾期还款违约金的责任,将对公司流动资金造成压力,对当期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2.本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公司预计2015年1月至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万元至390万元,此区间未考虑本次仲裁反请求所涉及的逾期还款违约金。

 3.目前昆明仲裁委员会已对本案进行受理,其最终裁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仲裁反请求书》1份;

 (二)《举证通知书》1份。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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