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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李志江先生、罗小艳女士(李志江之配偶)、李驰女士(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5月5日,李志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9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3.51%,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罗小艳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公司3,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0%)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李驰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6,6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41.25%,占公司总股本的3.75%)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并均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5月5日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累计质押公司股数8,6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33.54%,占公司总股本的4.89%;罗小艳累计质押公司股数5,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6.67%,占公司总股本的2.84%;李驰累计质押公司股数6,6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41.25%,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三人累计质押公司股数20,2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28.20%,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