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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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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5—019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5,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75,77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51,552,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865刘德群
201*****602刘晓庆
301*****379赵长松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9,735,00039.88%189,735,000379,470,00039.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86,041,00060.12%286,041,000572,082,00060.12%
三、股份总数475,776,000100%475,776,000951,552,000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51,552,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公司地址: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3.咨询联系人:林春霖

4.咨询电话:0411-85269999

传真:0411-85269444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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