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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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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5号一百杉杉大厦24楼

电话:021-68765333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5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杉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引起。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73-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光华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31011500085384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服装、针纺织品、服装面料、及相关的高新技术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贵金属、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文具、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润滑油、汽车配件、木材、塑料原料及产品、包装材料、纸浆、纸张、纸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4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

税务登记证号:310115766479385

前五大股东: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1.81%,宁波友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1.00%,宁波华创元基实业有限公司持股7.00%,上海晖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4%,宁波保税区龙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2.442%。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5号一百杉杉大厦24楼

电话:021-68765333

传真:021-687639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A股上市公司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6.976%的股份。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达孜县正道咨询有限公司持有A股上市公司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10.25%的股份。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杉杉控股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杉杉股份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认购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创造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因本次发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杉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2.9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杉杉股份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9,000.00万股股票,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05%。具体情况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杉杉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15,000.00万股,其中杉杉控股以206,730.00万元认购其中的9,00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杉杉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6.05%。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上市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杉杉控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杉杉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杉杉股份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杉杉股份住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船舶大厦5A层

电话:021-61396868-8124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5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杉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引起。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洪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698,125.1708万元

注册登记证号:310000400106960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水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及金融服务保险等业务;办理各种再保险业务和法定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办理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5年1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310115132234116

前五大股东: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18%,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18%,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29%,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6.15%,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4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船舶大厦5A层

电话:021-61396868-8124

传真:021- 688601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杉杉股份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认购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创造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因本次发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杉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2.9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杉杉股份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000.00万股股票,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5%。具体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杉杉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15,000.00万股,其中天安财险以68,910.00万元认购其中的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天安财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35%。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上市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天安财险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杉杉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杉杉股份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杉杉股份住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股票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99号院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7层

电话:010-82183300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5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杉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引起。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法定代表人:李飞

注册资本:1,230,000.00万元

注册登记证号:610131100025776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6年12月30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120114791698440

前五大股东: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山东零度聚阵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14.88%,北京百利博文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2.97%,天津华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1.55%。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99号院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7层

电话:010-82183300

传真:010-821833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持有A股上市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8,308,000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13.22%,股本性质为A股流通股。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华夏人寿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杉杉股份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认购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创造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因本次发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杉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2.9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杉杉股份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000.00万股股票,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5%。具体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杉杉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15,000.00万股,其中华夏人寿以68,910.00万元认购其中的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夏人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35%。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上市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华夏人寿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杉杉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杉杉股份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杉杉股份住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杉杉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杉杉控股通过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所持有的杉杉股份限售股份数量增加的行为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杉杉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认购协议杉杉控股与杉杉股份于2015年5月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东大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姓名性别在杉杉控股的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陈光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中国上海
郑学明董事中国宁波
李凤凤董事中国上海

公司全称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绍东
注册资本33,177.6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水暖器材、阀门、管件、建筑金属配件、智能家居及环保节能控制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公司全称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东环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玉剑
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高档西服、衬衣、服饰、防静电工作服及阻燃防护服的制造;销售本公司制造的产品;面辅料的物理测试和理化检测;本公司商品的周转及服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限制、淘汰和禁止事项,涉及许可经营的,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股东名称发行前变动情况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杉杉控股0.000.009,000.0016.05%9,000.0016.05%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股票代码60088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73-0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是 √ 否 □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与杉杉股份之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00%


天安财险、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天安财险通过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所持有的杉杉股份限售股份数量增加的行为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杉杉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认购协议天安财险与杉杉股份于2015年5月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东大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姓名性别在天安财险的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洪波董事长中国中国大陆
郭予丰副董事长中国中国大陆
曾海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苏宏伟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杨立春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李沛伦董事美国中国大陆
孙华伟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周永钊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易勤华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邢小强独董中国中国大陆
陈方正独董中国中国大陆
吕文栋独董中国中国大陆
谢瑞峰独董中国中国大陆
高焕利总裁中国中国大陆

股东名称发行前变动情况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天安财险0.000.003,000.005.35%3,000.005.35%

华夏人寿、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华夏人寿通过认购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所持有的杉杉股份限售股份数量增加的行为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杉杉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认购协议华夏人寿与杉杉股份于2015年5月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东大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姓名性别在华夏人寿的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李飞董事长中国中国大陆
姚志刚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张峰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鲍明刚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王国强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孙宝泉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何建奎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朱友干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蔡可青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大陆
项子强监事长中国中国大陆
张海霞监事中国中国大陆
彭晓东董事会秘书中国中国大陆
傅志超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大陆
陈玉龙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大陆
元虎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大陆
李建伟总精算师中国中国大陆
于振亭财务负责人中国中国大陆
崔勇合规负责人中国中国大陆

公司全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袁明
注册资本682,959,694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家用商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服务和回收;通信设备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模拟/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的研发和生产(执照另发);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和软件服务。

股东名称发行前变动情况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华夏人寿0.000.003,000.005.35%3,000.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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