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5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于2015年5月6日上午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为9人,实际参会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汪利民、陆豫、蔡启孝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7,063.7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42%;2014年营业收入104,788.8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95%;利润总额9,677.6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14.74%,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20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营业总收入105,152.67万元,利润总额6,111.29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94.6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公司共实现利润82,071,969.0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8,207,196.90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864,772.1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76,607,838.68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3年度利润40,5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9,972,610.81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的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8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绩效考核和奖金计提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经营层(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规定,2014年度公司经营层(高管人员)奖金计提如下:
2014年度计划利润:8,636万元
2014年度完成利润:8,207万元
2014年度奖金计提:8,207×2.5%×(8,207÷8,636)=195万元
附加考核指标均完成,扣减项为0。
因此,2014年度经营层(高管人员)奖金拟按195万元计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购销交易实际总额为91,829,195.93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5年全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1,77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12,000万股。
鉴于公司二氧化硫、液氨等项目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赣)WH安许可证字[2005]0101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公司将原经营范围:
“烧碱、盐酸、液氯、AC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液体二氧化硫(试生产)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
拟变更为:
“烧碱、盐酸、液氯、AC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液体二氧化硫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股东“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工商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鉴于此,公司应就投资名称作相关变更,并至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和《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5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15年5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汉华主持,应参会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7,063.7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42%;2014年营业收入104,788.8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95%;利润总额9,677.6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14.74%;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20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8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营业总收入105,152.67万元,利润总额6,111.29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94.6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公司共实现利润82,071,969.0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8,207,196.90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864,772.1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76,607,838.68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3年度利润40,5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9,972,610.81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的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8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绩效考核和奖金计提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经营层(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规定,2014年度公司经营层(高管人员)奖金计提如下:
2014年度计划利润:8,636万元
2014年度完成利润:8,207万元
2014年度奖金计提:8,207×2.5%×(8,207÷8,636)=195万元
附加考核指标均完成,扣减项为0。
因此,2014年度经营层(高管人员)奖金拟按195万元计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购销交易实际总额为 91,829,195.93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5年全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1,77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电化乐丰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已签署关于关联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协议。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9,182.92万元,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770万元。公司2015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 | 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 370 | 3,662,577.17 | 92.16% |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 60 | 415,384.62 | 100.00% |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 220 | 2,214,788.38 | 44.92%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50 | 500,000.00 | 100.00% |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2,254,586.59 | 45.73% |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 150 | 116,496.49 | 2.36% |
小计 | 1,200 | 9,163,833.25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有限公司 | 690 | 3,848,788.17 | 0.37% |
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 4,680 | 38,824,345.98 | 3.71% |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 400 | 3,150,105.20 | 0.30% |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 120 | 809,686.26 | 0.08% |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 2,430 | 19,819,251.75 | 1.89%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50 | 262,798.54 | 0.03% |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200 | 15,950,386.78 | 1.52% |
小计 | 10,570 | 82,665,362.68 | |
合计 | 11,770 | 91,829,195.93 |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已发生金额(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 | 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 931,810.00 |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 152,308.00 |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 693,258.00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166,667.00 |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764,511.00 |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 487,866.00 |
小计 | 3,196,420.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有限公司 | 2,140,391.00 |
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 14,910,103.00 |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 1,318,188.00 |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 384,724.00 |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 6,819,547.00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151,968.00 |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7,502,079.00 |
小计 | 33,227,000.00 |
合计 | 36,423,42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业务性质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乐平市接渡镇 | 唐文勇 | 未从事具体经营性业务 |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乐平市塔山工业区 | 刘宜云 | 未从事具体经营性业务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组织机构代码 |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76704766-4 | 37.55% | 37.55%% |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 69,700,000.00 | 74853933-X | 7.67% | 7.67%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母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系母公司之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组织机构代码 |
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曾道龙参与博浩源化工的经营管理,对博浩源化工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 56867442-X |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股东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1的子公司,持股比例50.38% | 73916008-8 |
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股东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股比例60% | 78413409-X |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70460171-X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73917256-4 |
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2 |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76335178-1 |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78410109-5 |
*1、公司董事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系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2、2014年底,吴华将其所持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吴华仍参与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关联方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世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1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7,925,846.9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3、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803.1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转出的待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金额1,457.36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前提下,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投资。
公司已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审批程序
2015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5月6日披露的《世龙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6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须提供保本承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15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5月6日披露的《世龙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5月26日—2015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5:00至2015年5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宜云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的议案
9、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4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做总结汇报,并提交《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5和议案6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议案8和议案9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5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33314,信函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8。
2、投票简称:世龙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1 | 关于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3.00 |
14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世龙股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
联系电话:0798-6735688
联系传真:0798-6806666
联系邮箱:ljl2198@163.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14
六、 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4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 | 关于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 |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 | 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 | |
10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1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2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14 | 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 会 回 执
致: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