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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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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15-02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6.15%股份的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2015年5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发展机遇,加快公司走出去步伐,扩大海外业务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在对公司总体发债规模、年度现金流量预算安排和发债本金利息偿还等事项进行充分研究与测算的基础上,拟建议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美元境外债券,分期发行,有效期为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止。详细内容敬请参见中国建筑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中建紫竹酒店五洲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2项议案已于2014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决议公告。

 13项议案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的临时提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 层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10-88082678,邮政编码100037。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2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5月5日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5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美元境外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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