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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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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5-016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46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5月4日,公司收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发来的书面函件,向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主要内容为:

 以黔轮胎A 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5,464,30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提出2014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的理由:

 1、自2011年以来,公司未实施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同时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因此黔轮胎A符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和相关规定。

 2、2015年1月8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特种轮胎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黔轮胎A拟投资142,020.65万元用于“特种轮胎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考虑到上市公司正在进行重大投资,为减轻上市公司资金压力,同时兼顾为全体股东做出良好回报,使全体股东能够充分分享黔轮胎A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提出上述临时提案。

 天弘基金承诺自提出本临时提案之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黔轮胎A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含)期间不卖出持有的黔轮胎A的股票并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止2015年4月30日收市后,天弘基金下属“天弘基金—光大银行—五矿国际信托—金牛6号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9,8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上述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因此,股东及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5-017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和第8项议案为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其中第4项议案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第8项议案为天弘基金提出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股东及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5月4日,公司收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发来的书面函件,向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详见《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止2015年4月30日收市后,天弘基金下属“天弘基金—光大银行—五矿国际信托—金牛6号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9,8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天弘基金提出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公司本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除第8项议案为天弘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的临时提案外,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名称: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签订的《内胎垫带供应协议》;

 (2)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签订的《胶料供应协议》;

 (3)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前进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和搬运协议》;

 (4)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废旧轮胎收购协议》;

 (5)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协议》;

 (6)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客运服务协议》;

 (7)公司2015年度与贵州轮胎厂签订的《后勤服务协议》。

 6、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7、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补选覃桂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毕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上述第5项、第7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其中第7项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8项议案涉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第4项议案和第8项议案为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股东及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三)议案披露情况:

 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2015年5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提交以下文件: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9

 2、投票简称:黔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黔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5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5.00元代表对议案5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5.01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①,5.02元代表议案5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特别提示:议案4和议案8为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股东及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议案同时投同意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

 邮 编:550008

 联系人:李尚武、蒋大坤

 电 话:(0851)84763651、84767251

 传 真:(0851)84767826

 六、备查文件

 1、《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6、《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7、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投票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若不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受托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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