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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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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5月1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5日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另有公司3名监事、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已经就标的资产烟台市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6月20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利润补偿协议》”),就利润补偿事宜达成明确约定。

 (2)2014年12月5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就原《利润补偿协议》中预测净利润数等事宜作出了补充约定。

 (3)2015年4月15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就原《利润补偿协议》中关于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作出补充约定。

 (4)2015年4月22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就原《利润补偿协议》中关于计算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方面作出补充约定。

 台海集团和王雪欣分别为标的资产台海核电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由台海集团和王雪欣(以下合称“承诺方”)对标的资产台海核电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了承诺并对计算实际净利润方面作出追加约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

 《新的利润补偿协议》详见2015年5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5月1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5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勇先生主持,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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