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并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9.83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发行数量由25,320,000股调整为38,350,631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需要,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授权,董事会拟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
(一)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38,350,631股调减为27,748,166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由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调整为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靳发斌。其中,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7,263,482股,靳发斌认购484,684股,该两名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募集资金数额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4,889.56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8.5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靳发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数额调整,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做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程辉、任京建、张淑玉、靳发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数额调整,董事会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做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陈哲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需要,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与陈哲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怀荣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