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了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2015年2月2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2015年3月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2015年3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2015年3月2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2015年3月2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2015年4月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2015年4月1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2015年4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积极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拟重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9日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