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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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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2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3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4月11日和2015年4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18号)和《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19号)。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020号),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商讨并细化重组方案,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3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固定收益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固定收益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此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公告》(临2015-010号)。

 一、 到期产品的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5年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27天,预期年化收益率5.1%(临2015-15号)。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收益 188630.13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5.1%。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二、 公司购买产品的情况

 2015年4月28日,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作为资产托管人,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投资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为12个月,该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名称: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3亿份,存续期上限为13亿份(本集合计划份额参与资金在推广期利息转份额部分不受此限)。

 (四)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债券逆回购)以及债券正回购和现金类产品。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经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具体协商另行约定。

 2、资产配置比例(除另有约定外按占资产总值计算)

 (1)证券投资基金0-100%。

 (2)固定收益类资产0-100%,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债券逆回购。

 其中按照买入成本计算:

 ①投资于同一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计划资产总值的30%;

 ②参与单一债券认购(或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该债券本次发行总量的10%;

 ③本计划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AAA级;

 (3)债券正回购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

 (4)现金管理类产品: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到期日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0-100%。

 (五)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为12个月。

 (六)封闭期、开放期及流动性安排:

 1、封闭期:

 本集合计划为全封闭运作产品。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2、流动性安排: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全封闭,没有流动性要求。

 (七)申购金额

 人民币2亿元。

 (八)预期收益:我公司认购的属于该产品B类份额,B类份额委托人将享有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和超额收益。B类份额预期收益率为6.8%/年。若集合计划结束时,C类份额收益为正,则提取C类份额收益的20%作为B类份额的超额收益。当C类份额无法补足A类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时,将由B类份额按其投入的资产净值对A类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进行补足。

 (九)本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管理费:1.0%/年;托管费:0.1%/年。

 (十)预警与补仓

 1、本计划的预警线为【0.95元/份】,若T日收市后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小于等于预警线,资产管理人应及时向C类份额资产委托人发出预警通知。

 2、本计划的补仓线为【0.90元/份】,若单日(T日)收市后集合计划单位参考净值小于等于补仓线,资产管理人应在该交易日收市当日(T日)以录音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全体委托人,并对C类委托人提出投资风险警示及补仓通知。

 3、C类份额委托人需于T+1日15:00之前从与认购本计划时同样的C类份额委托人资金账户直接划入本计划的托管账户,将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弥补至大于等于1元/份。C类份额追加资金后,本计划各类份额均保持不变,追加资金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入账。

 (十一)收益分配方式:本集合计划在具备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于当年12月21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截止到当年12月20日(含)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红一次,收益分配后本集合计划B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单位净值不低于1.00元。管理人有权根据本集合计划实际情况调整分红时间,具体变更后的分红时间由管理人在网站进行公告。

 (十二)产品成立情况:2015年4月30日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参与额1250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额的认购资金由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汇入50000000.00元;其他计划委托人的认购资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汇入120000000.00元,有效参与户数3户,募集资金总份额125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4月30日全部划入集合计划在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开立的财富证券和泰2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专户。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4月30日。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财富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管理计划。

 三、此项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人、托管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信用风险、收益分级风险、合同变更风险等。

 四、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投资的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固定收益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通过投资固定收益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2015年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27天,预期年化收益率5.1%( 2015-15号)。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收益 188630.13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5.1%。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财富证券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3.和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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