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 01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高万峰与债权人债权纠纷一案

 公司股东高万峰因与债权人债权纠纷一案,债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受理其财产保全申请,并于2014年11月28日下发《2014衡中法诉保执字第136号》,查封冻结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802,254股,冻结期限为2014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7日。详见2014年12月12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民事调解书》(2014)衡中法民三初字第167号,其主要内容为,股东高万峰与其债权人经衡阳中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高万峰承认欠债权人借款本息现金人民币共计134,888,000元整,因无现金支付上述款项,高万峰同意将其有的金城股份30,802,254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划转至债权人名下,冲抵借款本息134,888,000元。本次诉讼费、保全费共计363,120元,由高万峰负担。债权人已向衡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衡阳中院已于2015年3月30日向债权人下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15)衡中法执字第9号,决定立案执行。详见2015年4月9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及复牌的公告》。

 201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15)衡中法执字第9号,衡阳中院受理债权人强制执行申请,责令高万峰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债权人与朱祖国、高万峰等人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因债权人与朱祖国、高万峰等人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人于2015年3月26日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查封、扣押朱祖国等人价值860万元的财产或高万峰名下持有金城股份3,246,750股股票中价值860万元的股票。兰州中院于2015年3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兰立保字第22号。高万峰所持的30,802,254股金城股份股票于2015年3月30日被兰州中院司法轮候冻结。详见2015年4月9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及复牌的公告》。

 201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的代理律师的律师函,律师函告知:根据兰州中院的(2015)兰立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高万峰持有的30,757,374股金城股份股票已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轮候保全。

 截至目前,高万峰持有本公司30,802,25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公司将督促各方妥善解决相关事项,积极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披露。因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1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东高万峰与债权人债权纠纷,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执行通知书》(详见同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公告》)。执行民事调解书,后续可能涉及公司一致行动协议的执行及承诺履行问题,一致行动人之间将处理后续相关问题,问题的处理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城股份,证券代码:000820)自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待处理完相关问题后,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