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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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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公告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15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证成份指数编制方案实施重要修订的公告》,深证成份指数(指数代码:399001)将进行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并于201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本次方案修订将指数样本股数量扩大到500只,指数代码、指数简称及选样规则保持不变。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7日及2015年4月2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的公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公告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公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公告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10月22日成立,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基于本次深证成份指数的修订,根据《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合同》修订、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合同》修订

 因《基金合同》对深证成份指数及样本股信息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为了保证跟踪标的指数信息的准确性,本公司拟对《基金合同》中涉及深证成份指数的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有关修改《基金合同》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基金投资将根据标的指数进行调整。

 三、 基金的投资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深证成指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四、 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标的指数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五、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配合标的指数修订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上述安排及时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但是由于股票停牌、流动性限制等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的差异,从而导致基金产生一定的跟踪误差。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5月7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第五个运作周年除外)的结束日。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5月8日,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年自2012年5月8日起至2013年5月7日止,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年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14年5月7日止,本基金的第三个运作周年自2014年5月8日起至2015年5月7日止,2015年5月7日为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5月7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中小板A份额、申万中小板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申万中小板份额”)、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中小板A份额”)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中小板B份额”)。其中,中小板A份额、中小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三、?份额折算方式

 中小板A份额和中小板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中小板A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两份申万中小板份额将按一份中小板A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分级运作期内的每个运作周年(第五个运作周年除外),将中小板A份额在运作周年结束日的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中小板份额分配给中小板A份额持有人。申万中小板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中小板份额将按一份中小板A份额获得新增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中小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中小板A份额

 ■

 中小板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中小板B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中小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3)申万中小板份额

 ■

 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申万中小板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5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中小板A、中小板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申万中小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和中小板A份额、中小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中小板A暂停交易,中小板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11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中小板A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中小板B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5月11日中小板A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中小板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中小板A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2015年5月11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5年5月11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中小板A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折算成场内申万中小份额的份额数和申万中小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获得的新增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故持有较少中小板A份额数或场内申万中小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申万中小份额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三)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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