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18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披露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公司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沟通。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反馈意见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
公司将尽快将修订后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予以公告。并将及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