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5-008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5月5日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金泰”变更为“山
东金泰”,股票代码600385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 公司2014年度虽实现盈利,公司的黄金珠宝贸易业务仍存在
采购和销售渠道不足、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等风险因素。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 2015 ]第000455号)。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金泰”变更为“山东金泰”;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85”;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5月5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后,于2014年5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同意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2014〕445号)。根据安排,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6日在上交所恢复交易,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3.3.5规定,公司披露恢复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上交所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向上交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交所于2015年4月30日同意了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0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4日停牌一天, 2015年5月5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26,716.70元。虽然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的黄金珠宝贸易业务仍存在采购和销售渠道不足、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等风险因素。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 2015 ]第000455号),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人关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泰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1,006.34万元,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实现净利润4,023.65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黄金首饰贸易实现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9.67万元;金泰股份公司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该等情形将影响金泰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金泰股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5-00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2015年4月25日将该事项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07)。
201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0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4日停牌一天,并于2015年5月5日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金泰”变更为“山东金泰”,股票代码“600385”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