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和第二大股东陈海军先生的通知,陈夏英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170万股限售流通股(即高管锁定股)和陈海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330万股流通股已共同质押给杭州朗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29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止2015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2476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3%;陈夏英女士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11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1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1%。截至2015年4月29日,陈夏英女士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额为823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19%。
截止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陈海军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31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7%;陈海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33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截至2015年4月29日,陈海军先生累积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额为33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