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于2015年4月30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高管彭斌先生及监事罗晓燕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罗晓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彭斌先生及罗晓燕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接受彭斌先生的辞职请求。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罗晓燕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罗晓燕女士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
截止2015年4月30日,彭斌先生通过深圳市睿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81,170股。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罗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衷心感谢彭斌先生、罗晓燕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