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期限21天,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1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101.26万元。
2015年1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 ,期限23天,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9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14.18万元。
2015年1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期限90天,该产品已于4月21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347.18万元。
2015年1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期限90天,该产品于本公告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57.95万元。
2015年4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期限100天,该产品将于2015年7月30日到期。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2015-002、2015-007、2015-008、2015-01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有5,000万元额度的募集资金可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协商,在保护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其继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产品编码:CNYAQKF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投资范围: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 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10%-90%。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7、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50 %
8、期限: 99天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