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美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
张益胜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4月22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4月22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波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汉参”)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了便于公司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计划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846.45万元及公司自有资金合计20,709.19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开展 “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013年6月17日,益盛汉参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集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与益盛汉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3月31日,益盛汉参实施的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4,043.6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257.18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因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6年),项目账户剩余募集资金7,257.18万元将自2015年至2017年逐年投入,所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拟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4年5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了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8号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已于2014年11月10日到期,获得收益2,019,452.05元。
(2)2014年7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8号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17日到期,获得收益837,698.63元。
(3)2014年7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33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28期B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20日到期,获得收益246,708.49元。
(4)2014年8月13日,益盛汉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的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8号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已于2014年11月14日到期,获得收益620,054.79元。
(5)2014年8月14日,益盛汉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32期B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1月17日到期,获得收益187397.26元。
(6)2014年10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900万元购买了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的工银瑞信投资睿尊现金保本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已于2014年11月24日到期,获得收益504,690.41元。
(7)2015年1月28日,益盛汉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4月2日到期,获得收益447,041.10元。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益盛药业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及相关议案,民生证券认为:
益盛汉参拟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