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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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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4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王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章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损益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87%,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05.2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45.71%,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83.66%,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79.22%,主要原因是同期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动及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70.370%,主要原因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转让,用于结算应付账款。。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18.50%,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设备预付款增加。

 3、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67.95%,主要原因是本期存款减少相应计提的应收利息也减少。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123.00%,主要原因是支付资产收购款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62.75%,主要原因是预提费用在本期摊销。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40.86%,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

 7、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532.33%,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3.4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相关薪酬。

 9、报告期末,应付税费比年初减少100.94%,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相关税费。

 10、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40.16%,主要原因是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11、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年初减少60.4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部分股利。

 1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53.1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股权收购款。

 1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52.34%,主要原因是预提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53.24%,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3.0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子公司股利及母公司用于对外投资支出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033.86%,主要原因是收到短期贷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有关股权的具体内容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王斌等5名自然人签署了《王斌、王钊德、徐幼梅、沈一萍、王桂仙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支付人民币7,380万元作为股权对价购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和湖州德美纸制品有限公司60%的权益。

 2014年12月公司发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的经营层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实施的监督和控制措施无法实施,派出的高管及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受阻,派驻财务经理已经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不能配合2014年度公司的财务决算工作,公司对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已失去有效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认,故对于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经过测算后,对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73,800,000.00元以及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部分21,230,081.80元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此外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各项措施,包括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等。

 2015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银行三家银行贷款所提供的16,000万元担保责任,由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绿新不再承担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已就该事项向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1、王丹及顺灏投资承担由公司为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160,602,989元的担保责任所涉及或有的民事责任,不直接代偿或反担保代还需归还上述银行最高保证限额內的贷款和利息。 2、 王丹及顺灏投资自此函告生效之日起同时自愿放弃向上海绿新追索因如上述银行所担保贷款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和賠偿责任; 3、 上述三方共同认为,虽然王丹、顺灏投资承诺如上述银行贷款放弃向上海绿新方追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但上海绿新仍同时保留向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及股东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等人追索因如上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涉及民事或刑事责任的等一切法律权利; 4、 以上承諾不得撤銷并由上海绿新、王丹、顺灏投资三方签字幵公证后公告生效。

 目前,上海绿新、王丹、顺灏投资三方承诺已签订并完成公正。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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